什麼是兩公約? 從「人權不行」到「人權橫行」   需要您的支持

中國時報/檢討兩公約 感謝火車回吠

中國時報
2010-12-19
黃文雄/兩公約施行監督聯盟召集人


  民間批評政府時,最怕的是狗吠火車。感謝法務部彭首席參事日前對拙文〈國際人權日檢討兩公約〉有所回應,一一答覆如下。

  首先,個人數年前雖曾對兩公施行法貢獻意見,但並未參與條文起草,因此去年非常樂見第九條「本法自公布日施行」改為「本法施行日期,由行政院定之。」,問題是,現任政府既然如此修改,應知生效前準備期之重要,為何還為了趕在去年國際人權日上場(?),讓準備期只有短短七個月又十八天?。
  拙文提過,英國以「人權法」施行歐洲人權公約時,就有整整兩年的準備期。我國脫離國際人權體系已快四十年,知識、經驗和專才三俱缺乏,彭參事自己在十二月十日發表的論文就指出不少短期難以解決的困難,怎麼沒隔幾天就變成「並無施行準備不足的問題」了?
  其次,馬總統有沒有建議「官民合一」的人權報告?只需再引一次總統府新聞稿原文:「於未來一年結合民間團體,共同出版台灣人權報告」。我只能希望,彭參事的釐清來自總統府授權。果真如此,那就是喜事一件。
  第三,有關推動兩公約的預算,我根據的是法務部明年的預算草案。如果有彭參事所說的「遠遠超過」一七五萬,希望他能進一步具體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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