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兩公約? 從「人權不行」到「人權橫行」   需要您的支持

關於我們

成立緣起

  聯合國《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和《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簡稱「兩公約」)已由我國政府完成批准程序,同時通過《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施行法》(簡稱「兩公約施行法」)。自此,居於國際人權憲章核心地位的兩公約已在我國具有國內法的效力。

  兩公約施行法第八條規定:「各級政府機關應依兩公約規定之內容,檢討所主管之法令及行政措施,有不符規定者,應於本法施行後兩年內,完成法令之制訂、修正或廢止及行政措施之改進。」



  這是個巨大無比的兩年計劃。責任雖然必須由各級政府承擔;但就像其他公共事務一樣,我們公民社會的團體也必須負起監督的責任,甚至補政府努力之不足。可是對政府和公民社會而言,這都不是一件容易的工程,且不提威權時代對人權之忌諱;我國一九七一年退出聯合國之同時,也脫離了國際人權體系。三十八年來,政府和民間都對國際人權規範極為生疏,導致戰後以來國人的養成教育及在職訓練都一直缺少國際人權的內容。現在我們都終於不得不面對事實,亦即:政府與民間都必須從基本功課做起。

  目前,政府已提出「落實兩公約,人權大步走」計劃,陸續開始對各級政府公務人員進行基本訓練。

  而公民社會呢?

  長久以來,公民社會團體經常為了某一條法律、行政命令或行政措施之無理不公,展開艱苦的抗爭,而且往往難以獲得正面結果。現在,基於兩公約施行法的規定,國內所有法令及行政措施都必須依據國際人權標準進行全盤檢討及改正,公民社會團體當然必須把握這個契機,促進我國人權的提升。

  兩公約已經不再是我們過去偶爾引用的「抽象而遙遠」國際標準了,而是國內法的一部份,而且使用的是多數人都不一定熟悉的國際人權的概念和語言。因此我們不能不開始思考對策,例如:
  • 我們該如何針對這個巨大的法令措施改革工程監督政府?
  • 我們該如何進行欲求監督有效所不可或缺的自我訓練?
  • 我們該如何讓這個史無前例的機會不致完全浪費或流於形式化?
  經過幾次的初步討論,我們認為有必要成立聯盟,結合國內所有關心人權的公民社會團體,一方面加強公民社會對國際人權標準的自我學習,一方面凝聚力量監督政府履行公約及其施行法所賦予保障人權的義務。

  因此,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前身為兩公約施行監督聯盟)自2009年10月5日開始運作籌備,並於同年國際人權日前夕(2009年12月9日)正式成立。

聯盟成員


執行團體:
台灣人權促進會、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台北律師公會人權保護委員會、台灣勞工陣線、國際特赦組織台灣總會、台灣國際醫學聯盟、環境法律人協會、廢除死刑推動聯盟、台灣促進和平基金會、台灣原住民族政策協會、社區大學全國促進會、台灣國際法學會、台灣企業社會責任協會、小米穗原住民文化基金會、中華民國殘障聯盟

參與團體:
台灣法學會、中華民國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中華民國智障者家長總會、中華民國全國教師會、中華民國愛滋感染者權益促進會、中華民國銀行員工會全國聯合會、公民監督國會聯盟、日日春關懷互助協會、台北市上班族協會、台北市女性權益促進會、台灣太平洋發展協會、台灣少年權益與福利促進聯盟、台灣北社、台灣自由緬甸網絡、台灣性別人權協會、台灣原住民族非政府組織聯盟、台灣原住民族學院促進會、台灣婦女團體全國聯合會、台灣勞動與社會政策研究協會、台灣新聞記者協會、台灣圖博之友會、台灣青年逆轉本部、外省台灣人協會、東吳大學張佛泉人權研究中心、國家人權委員會推動聯盟、基督教恩友中心、綠色陣線協會、綠黨、澄社、鄭南榕自由基金會......歡迎NGO申請加入。

聯盟目標

【短期目標】
  • 監督政府落實「兩公約施行法」第八條之規定,檢討不符合兩公約之法令與行政措施,並提出檢討報告與修/廢/立法/改進之計劃。
  • 規劃執行教育訓練活動,協助台灣公民社會團體深入了解兩公約之內容與國際人權運動相關經驗,以提升公民社會監督政府落實兩公約之能力,並研討運用兩公約條文及相關國內、國際機制推動各領域人權倡議工作之本土策略。
  • 成立學術及專業顧問團。
【中長期目標】
  • 針對國內公民社會團體進行普查,根據兩公約條文,匯整我國法令或行政措施之不符或不足之處,要求政府予以改正。
  • 考慮要求政府設立專責獨立機構,負責推動兩公約施行法第八條所要求的工作。
  • 選出具有指標性的案例,在一般法院和大法官會議進行訴訟及釋憲申請。
  • 敦促政府依照批准兩公約同時通過施行法的模式,將其他有關人權、環境保護等國際公約國內法化。

組織架構

以聯盟成員大會為最高決策機構,大會選出執行委員會負責日常決策與執行。執委會得選出召集人、副召集人、發言人對外代表本聯盟。

第一任召集人:黃文雄
第二任召集人:高涌誠(永社秘書長、元貞聯合法律事務所執業律師)

現任召集人:黃嵩立(台灣國際醫學聯盟秘書長、陽明大學公共衛生研究所教授)
副召集人:高榮志(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執行長)
執行委員會其他成員:
台灣勞工陣線秘書長 孫友聯
台灣人權促進會執委 林佳範
台灣環境行動網秘書長 林仁惠
台灣促進和平基金會董事 陳瑤華
廢除死刑推動聯盟執行長 林欣怡
台灣國際醫學聯盟專案協調人 黃怡碧
台灣人權促進會副會長 翁國彥
台灣人權促進會秘書長 邱伊翎
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秘書長 唐博偉
台灣障礙者權益促進會秘書長 王幼玲
臺灣守護民主平台協會理事 徐偉群
中央研究院法律學研究所研究員 廖福特
東吳大學政治學系副教授 陳俊宏
萬國法律事務所執業律師 顧立雄


*兩公約施行監督聯盟以台灣人權促進會為秘書處
執行秘書 施逸翔(台灣人權促進會 副秘書長)

聯絡我們

Email:twocovenants.watch@gmail.com
Website: http://covenants-watch.blogspot.com/
台權會電話:(02) 2596-9525
台權會傳真:(02) 2596-8545
台權會地址:台北市天祥路61巷22號2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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