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人權委員會何時成立
2011年 12月13日
(魏千峯)
自1999年部分學者與人權團體倡議國家人權委員會後,隔年總統大選時,國民黨候選人連戰與民進黨候選人陳水扁體察民意,兩人皆將設置國家人權委員會列為政見。台灣第一次政黨輪替,陳水扁總統在其第一任任期內大力推動國際人權公約國內法化與國家人權委員會之設置,可惜前者因在野杯葛無法成功,後者表面上稱可能違憲、侵犯監察院職權,實際上係考慮政府財政問題及人事精簡,最後只設立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會及行政院人權促進小組,草草交代。
2008年5月我國第二次政黨輪替,馬總統在掌握立法院多數下,通過兩人權公約國內法化的立法,鼓舞了台灣不分黨派的公民社會。然而,兩公約施行法迄今實施2年,因沒有相對應的專責機構、足夠的經費及人力,社會普遍對它沒有印象,連法官、檢察官、政府公務員及律師等第一線執法人員大多一問三不知。以致兩人權公約實施監督聯盟在第一年的觀察報告指出,在台一年數十萬個案件中,只有25件案件提到兩公約,且大部分採取否定的立場。該聯盟第二年報告亦將出爐,預料亦有嚴苛的批評。今年,我國第一個國家人權報告在12月10日世界人權日無法如期提出,使得國內人權團體連批評的對象都沒有。
馬總統已施政3年多,常讓人有「無感」的印象。他很不服氣。但試問兩公約實施情況,馬總統有無合理的說詞?
世界大部分國家都設置國家人權專責機構,尤其包括台灣的90個自由國家中,有63國設置,亞太地區中,南韓、印度、印尼、菲律賓等國皆設置獨立職權的國家人權委員會,它具有法定正式編制,每年至少編列數億的經費。
2008年5月我國第二次政黨輪替,馬總統在掌握立法院多數下,通過兩人權公約國內法化的立法,鼓舞了台灣不分黨派的公民社會。然而,兩公約施行法迄今實施2年,因沒有相對應的專責機構、足夠的經費及人力,社會普遍對它沒有印象,連法官、檢察官、政府公務員及律師等第一線執法人員大多一問三不知。以致兩人權公約實施監督聯盟在第一年的觀察報告指出,在台一年數十萬個案件中,只有25件案件提到兩公約,且大部分採取否定的立場。該聯盟第二年報告亦將出爐,預料亦有嚴苛的批評。今年,我國第一個國家人權報告在12月10日世界人權日無法如期提出,使得國內人權團體連批評的對象都沒有。
馬總統已施政3年多,常讓人有「無感」的印象。他很不服氣。但試問兩公約實施情況,馬總統有無合理的說詞?
世界大部分國家都設置國家人權專責機構,尤其包括台灣的90個自由國家中,有63國設置,亞太地區中,南韓、印度、印尼、菲律賓等國皆設置獨立職權的國家人權委員會,它具有法定正式編制,每年至少編列數億的經費。
不像台灣是臨時編制,每年只有數百萬的經費,比較國慶煙火或《夢想家》晚會,馬政府願意花大錢在短期的宣傳,卻不願做長期的國家建設。
由於只有兩公約施行法,而沒有國家人權委員會。我國的人權情形最多只維持民進黨執政時期的狀況,進步有限。沒有任何國家機關監督或建議政府的立法是否侵害人權,亦無專責機關接受人民有關人權受侵害的申訴,沒有全面性的人權教育與國家人權報告。以致《教育基本法》通過多年,中小學霸凌現象仍層出不窮。《原住民族基本法》通過多年,法院對原住民基本權利往往不能保障。士兵涉刑案被執行死刑後,才發覺原來當時是刑求下的犧牲品。最重要的是台灣解嚴24年,轉型正義仍沒有做好,尤其解嚴當時以《國安法》第9條剝奪非現役軍人在戒嚴時期遭受冤獄後的訴訟平反權,但大法官釋字第272號解釋認為合憲,以致迄今為止,白色恐怖時期政治受難者仍然不時到立法院陳情。為什麼?
國家人權委員會不是萬靈丹,但它是大部分民主國家必要設置的機關,要周延保障人權,尚須其他國家機關(如法院及行政機關)、公民社會及人民的合作。國家人權委員會是公民社會談論10多年的老議題,陳水扁嘗試過,卻失敗,馬英九只做一半。另外一半,由誰來繼續完成呢?吾人拭目以待。
作者為律師、「我要好總統」公民連線成員
資料來源:蘋果日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