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兩公約? 從「人權不行」到「人權橫行」   需要您的支持


守護醫界良心 堅守普世人權價值
台灣立即拒絕中國活摘犯人器官
記者會發言稿


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召集人
台灣國際醫學聯盟 秘書長 黃嵩立 發言:

根據平面媒體12/19日報導,中國官方機構「人體器官捐獻與移植委員會」主任委員黃潔夫今天在高雄長庚演講,宣示中國明年元旦起不再用死刑犯器官,他並指將與台灣合作建立器官移植平台,盼最快明年大陸器官法合法輸台,讓台灣患者在台灣接受移植。與會的總統府資政詹啟賢指會力促 美事。另外,柯文哲準市長也自行透露,曾與黃潔夫會面,討論器官移植事宜。

關於這兩則報導,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有如下意見:

1.      中國器官來源不明,極可能牽涉人權迫害。中國本身每年器官捐贈僅一千多人,而等待器官捐贈卻有30萬人;在這種情況下,中國卻還有多餘的器官可以合法輸台,顯示中國有其他管道獲取器官。

2.      陸媒報導,今年1123日,中共當局在湖北省武漢市中南醫院成立「中國人體器官獲取組織聯盟」,並由器官移植委員會主任黃潔夫任名譽主席,器官移植學會主任鄭樹森任主席。黃潔夫聲稱,「死囚可以自願捐獻器官。有捐獻意願的死囚的器官一旦納入我國統一的分配系統,就屬於公民自願捐獻,不再存在死囚捐獻的說法。」可見明年起「不再用死刑犯器官」的說法僅是謊言。

3.      中國的死囚,除了犯罪的死刑犯, 還有政治犯和良心犯。

4.      接受這樣器官,就是借刀殺人。

5.      總統府資政、前衛生署署長詹啟賢醫師,居然公開支持黃潔夫間接殺人的行為,遊走法律邊緣。柯文哲準市長雖然認為暫時不可行,但是他的原因卻是因為中國尚未建立器官登陸制度,對中國強取器官一事,避而不談。而居中牽線的「台灣海峽兩岸醫事交流協會」也對中國明顯的人權侵害事實視而不見,無異於助紂為虐。對這些行為,本聯盟予以譴責。

6.      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認為,兩岸互動不能違背人權價值。台灣樹立人權、法治、民主標竿,是台灣最能夠協助中國進步的精神和文化貢獻;台灣各界在處理兩岸事務時,應堅守人權和倫理規範,絕不能為了一時利益,自貶人格,害人害己。我也籲請立法院動用調查權,釐清部分台灣醫界成員與中國器官移植之間,是否牽涉不法的利益關係。

7.      本人身為醫療衛生界的一員,籲請台灣醫界應該盡速發表聲明,全面拒絕轉介病人至中國接受器官移植;並反對中國任何不人道的所謂「獲取器官」的方式。

8.      器官移植應全面登錄,拒絕登錄或登錄不實者,在後續治療過程中,應提高其健保給付之部分負擔。

9.      長遠之計,應建立台灣的器官捐贈系統, 做到移植器官自給自足。

10.  盡速通過人體器官移植條例修法,擴充捐贈的限制、禁用死刑犯器官、境外移植的強制登錄、買賣仲介等相關的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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